蓝冠测速登_“头腾”大战再开启,抖音起诉腾讯索赔9000万元

新华财经上海2月2日电 巨头之间的“掐架”总是引人眼球。

2月2日,抖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提交诉状,起诉腾讯垄断。

同日,腾讯官方回应称,暂未收到关于抖音起诉的相关材料。腾讯同时表示:“字节跳动及相关公司还存在诸多侵害平台生态和用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继续提起诉讼。”

目前,《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已经完成公开征求意见。一旦抖音与腾讯对簿公堂,这将成为国内首例发生在互联网平台之间的反垄断诉讼。

平台对平台,直指反垄断,这次是要来真的?

“相爱相杀”了快三年

记者向抖音方面确认,目前抖音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提交诉状。

抖音方面主张,腾讯通过微信和QQ限制用户分享来自抖音的内容,构成了《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抖音要求法院判令腾讯立即停止这一行为,刊登公开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抖音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9000万元。

抖音在起诉状中表示,即时通信类应用,已经成为互联网用户规模最大、普及率和使用率最高的基础应用。微信、QQ月活跃用户数分别超过12亿和6亿,加上其即时沟通分享功能及网络效应,决定了用户几乎不可能集体迁移。此外,目前市场上没有其他经营者能够提供与微信和QQ具有对等功能的服务。这意味着腾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公开报道显示,2018年4月,微信和QQ开始封禁抖音,用户分享抖音链接到上述平台均无法正常播放。抖音认为,这种封禁行为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征。封禁不仅损害了用户权益,破坏了抖音产品和服务的正常运营,还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

“(腾讯的)垄断行为,妨碍了技术进步和创新,对于提升经济效率和社会福祉并无裨益,而只能有助于其扭曲其他领域的竞争、巩固自身已有的市场地位”。

而腾讯在声明中表示,腾讯及其产品遵循公平竞争、开放合作的理念为用户和第三方产品提供服务。字节跳动公司的相关指控纯属失实,系恶意诬陷。

事实上,抖音与腾讯之间的“相爱相杀”已经持续了快三年,今年年初,这场“掐架”似有愈演愈烈之势。

今年1月,字节跳动副总裁谢欣在微头条号上直指:“由于微信开放平台的不开放,‘飞书文档’微信小程序已经在审核流程上被卡将近两个月了。”

而就在最近,不少网友收到了抖音发来的站内通知,通知要求所有用户2021年2月1日前必须删除站外引流信息,禁止从抖音公域引流到微信、QQ等站外私域流量。如果不按要求修改,抖音系统届时会直接在后台重置所有带有联系方式用户的个人资料。该通知还被不少用户专门制作了小视频用来发布。

之后,抖音又发布《对“抖音封杀腾讯”谣言的说明》,称除财经和医疗垂直类外,其他用户、创作者均不受影响,可以正常在个人主页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

腾讯在回应中表示:字节跳动旗下多款产品,包括抖音通过各种不正当竞争方式违规获取微信用户个人信息,破坏平台规则,已被法院多个禁令要求立即停止侵权。

腾讯称:“字节跳动及相关公司还存在诸多侵害平台生态和用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我们将继续提起诉讼。”

对于腾讯的回应,抖音于2日晚再度发布声明回应:

1,腾讯封禁抖音等相关产品达三年之久,涉及数亿用户。

2,腾讯所谓“违规获取微信用户个人信息”不属实。

3,确实有部分专家和法院支持腾讯关于个人信息属于腾讯商业资源的主张,其本质是,这些专家和法官认为,腾讯对用户个人信息数据的权利高过用户本人,天津滨海法院还因此对我司多闪、抖音下达诉讼禁令。

4,微信、QQ作为月活用户分别超过12亿和6亿的国民级社交通讯产品,不仅有完备齐全的用户好友关系,而且已经深入用户生活的各个领域,属于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基础设施。

反垄断是大势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抖音起诉腾讯之所以备受关注,正是放在了国家反垄断的大背景之下:

2020年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征集意见。

2020年1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阿里巴巴投资有限公司收购银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权、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深圳市丰巢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收购中邮智递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集中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依法对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涉嫌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立案调查。之后唯品会发布官方公告称,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

在近日由中办、国办印发的《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中也明确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推动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

据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人此前透露,市场监管总局积极推动反垄断法修订工作,同时已经出台了《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暂行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等3部规章,制定了《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等5部指南,细化反垄断法律制度,并结合行业特点对互联网等新经济业态法律适用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要严格遵守。

目前,市场监管总局正在制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已经完成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正在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修订。通过制定指南,可以增强反垄断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可预期性,保障竞争规范有序。

虽然互联网平台之间的反垄断执法尚无先例可循,但一组可供参考的数据是: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发布的《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19)》,2019年共立案调查垄断案件103件,结案46件,罚没金额3.2亿元。其中经营者集中未依法申报案有36件,占比最高,达35%。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近有15件,占比最低。

(责编:单子璇(实习生)、王震)